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北工业大学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及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学科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及研究前沿,并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和现代实验及测试技术解决本学科中的理论与工程问题;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及符合科技论文规范的写作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创新或获得重要成果;能胜任高等学校、设计与科研机构和生产使用部门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 

二、    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含全脱产学习)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非全日制(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博士生学习年限为45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提前或延期答辩要经过严格审批。

三、    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对博士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在理论学习基础上,重点把具有创新型的论文工作做好,注重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创新能力培养。特别注重博士研究生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学科与中国电子集团13研究所实行博士生联合培养。

四、    主要研究方向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是电子科学技术与信息科学技术的先导和基础,是一门涉及固体物理与材料、电子元器件和电子学的综合学科,主要培养微电子专业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主要研究微电子技术与材料、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光电器件与材料已经成为本专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是我国IT业的重要支柱和国家优先发展并重点支持的学科

1.      微电子技术与材料

它是微电子器件不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本方向主要从事微电子技术不断发展中的IC制备技术理论、核心关键技术与关键材料的研究。打破先进国家的垄断与制约,如IC衬底加工技术与相关材料,CVD外延技术、钝化技术、光刻技术、扩散与离子注入技术、清洗技术与材料和GLSI多层布线CMP技术与相关材料等。承担国家、省市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与相关材料的重大专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三大索引收录40余篇,申请专利40余项,获得授权5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5项、省市部级科技奖励20多项。

2. 集成电路设计与研制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化合物半导体为衬底、基于MESFETMISFETHEMTHBT等新器件的高速、高频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备。

3. 微电子技术与材料

 该方向主要结合国家中长期规划2005~2020年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基金对微电子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如多层布线CMP技术,外延技术,衬底加工技术等,将微电子技术扩展并能促进国家相关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进行理论、技术、材料的研究及训练培养高层次创新性复合人才的创新能力,研发素质,提高科研与创新意识掌握创新规律与方法,为我国微电子产业培养高层次研发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

4. 光电集成设计与信息处理

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半导体光电器件和相关的信息处理及应用技术得到重视。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专用集成电路的设计和信息处理。单个半导体光电子器件主要包含半导体激光器、半导体发光管、无源光电子器件、探测器、MOS、双极晶体管的物理特性研究,优化结构实现高性能的器件,开发高性能的仿真软件,注重量子特性和三维空间中再现光子、电子的输运过程;多个光电器件集成方面主要根据光电通信、微波通信的需求,设计专用的集成电路和专用光电集成系统,根据通信协议研究整体构成原理,其中包含光通信发射模块、接收模块、微波集成电路、激光器阵列;信息处理主要包含光信息图像的构建、信息特征提取、人工智能信息融合。该方向得到6项省部基金资助,受到3项科研奖励。在J. Appl. Phys.、物理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已经有20篇被三大索引收录,并且论文多次被国外学者引用。

5.      压力传感器及高温压力传感器的制备与信号处理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高灵敏度压阻型压力传感器、无反向漏电AlN 绝缘高温压力传感器、溅射ZnO酒敏和丙酮敏气敏传感器、溅射TiO2氧敏传感器、高精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信号处理和压力传感器芯片的低温玻璃封接等。本方向有承担了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术带头人SCI入选论文12篇,EI论文(至2006年底)37篇,并且论文多次被国外学者引用。

五、  课程设置与要求

1.  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17学分。

1)学位课(10学分)

    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应向博士生明确学习要求制定培养计划,指定主要参考书目。基础课与学位课及相关专业课一般在博士生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2)非学位课

a. 必修课(5学分)

b. 选修课(2~6学分)

2.   必修环节要求

    掌握较宽的知识面,并在思维方法、科学意识 ,分析方法为进入学位课题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3.   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考核

方式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课

07B00A0001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54

2.0

考试

秋季

必修

07B00A0002

第一外国语(英语)

120

4.0

考试

秋季

必修

基础

理论课

07B00A0003

现代数学方法选讲

40

2.0

考试

秋季

必修

07B19A0101

现代半导体器件物理

40

2.0

考试

秋季

任选一门必修

07B19A0102

微电子技术理论

40

2.0

考试

春季

07B19A0103

现代测试技术

40

2.0

考查

春季

必修

环节

07B00D0001

学术报告训练

四次

4.0

考查

必修

07S00D0002

学术活动

十次

1.0

考查

必修

07B00C0001

英语口语强化训练

30

1.0

考查

任选

07B19C0101

VLSI电路衬底材料性能及制备技术工程

20

1.0

考查

春季

至少

任选

2学分

07B19C0102

半导体材料表面状态控制

20

1.0

考查

春季

07B19C0103

敏感膜的制备与物理特性

20

1.0

考查

秋季

07B19C0104

-Ⅴ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和器件

20

1.0

考查

春季

07B19C0105

计算微电子学

20

1.0

考查

秋季

07B19C0106

量子阱激光器

20

1.0

考查

春季

07B19C0107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

20

1.0

考查

秋季

07B19C0108

半导体化学理论

20

1.0

考查

春季

07B19C0109

微机电系统技术

20

1.0

考查

秋季

07B19C0110

集成电路设计

20

1.0

考查

秋季

07B19C0111

半导体光电子学

20

1.0

考查

春季

六、    培养计划与要求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学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依据,指导教师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合理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1.      课程学习计划

1)        士研究生入学后的两周内制定课程学习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

2)        课程学习计划制定后要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应在选课前提出申请,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

2.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1)  课程学习完成后,进入毕业论文工作两周内应制定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

2)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要说明研究方向和课题来源,制定文献研究、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具体进度安排;

3)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要详细记录调整情况,如需变更,经导师签字,学科和学院审批。

七、    中期考核工作

1.      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博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方面的表现;

2)        课程学习:考核研究生完成个人课程学习计划情况和学习成绩;

3)        科研能力考核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工作及学术报告等工作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素养;

4)        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表现等;

2.      考核时间

入学后第三学期(开题报告前)

3.      考核程序

1)        学院中期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中期考核工作;

2)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作全面的自我总结;

3)        学院组织审核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习成绩;

4)        学院组织考核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状况;

5)        导师就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表现及学习和思想状况写出评语;

6)        学院考核小组针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评议,按合格和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7)        学院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汇总报研究生学院。

4.      考核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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