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以及河北省相关指导意见和精神,我校作为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将积极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与创新工作,内容涵盖制度机制建设、课程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水平提升、案例库、教材建设等。根据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决定开展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的目的
课程建设是研究生培养单位条件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通过开展示范课程建设,选拔具有代表性的校管公共课和专业学位课,进行专项资助,激励相关学院、任课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从课程内涵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评价体系、案例库和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研究,并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积累经验,积极推动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
二、示范课程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应以申报示范课程项目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现状,全面规划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优选1-2门学位课程进行示范课程项目推荐。
(二)本次推荐进行示范课程建设的课程必须为学位课,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校管公共学位课及各学院专业学位课。
(三)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可以针对一门课程,也可以从课程组的角度进行申报,例如校管公共学位课可以从政治类、英语类、数学类的角度申请立项。
(四)示范课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担任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科负责人或任课教师。项目组成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主持人),应直接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或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在项目研究时间上有保证。
(五)获批的示范课程项目,申请者应制定出示范课程建设方案,深入开展课程内涵研究,优化调整课程内容,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创新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注重教材建设,探索案例教学、在线开放等形式的运用。
(六)示范课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左右,应保证在2016年新录取研究生入学前结项。
三、示范课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一)各相关学院应积极组织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并为立项的课题组从研究条件上提供支持保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对示范课程项目的建设经验加以推广,全面提高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水平。
(二)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通过查阅课程有关资料、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课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本次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拟立项十个左右,每项资助建设经费2-3万元。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五份,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或者标题请注明:示范课程项目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
(二)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15510日。提交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二楼213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潘家平,电话:60438230,邮箱jppan@hebut.edu.cn
 
研究生院
201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