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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参评2012-2013学年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9
 
 

各位导师、同学: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4]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参评工作,现将论文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推荐
1、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912013831在我校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也在推荐范围之内,河北省在评选时会给予重点考虑。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4、各学院要加大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
二、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
其中,推荐表中获得学位日期应为以下两个时间之一:“2013120日”或“2013620日”。
材料中所用到的一级学科代码以及学科名称按照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72726.shtml ,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sy/glmd/267001.shtml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领域名称查询《专业学位信息采集代码标准》(附件9)。
2、推荐表中所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
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学位论文,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要以书代替论文)。
上述材料中,按照“推荐表+证明材料+论文评议意见书”的顺序装订成册,为材料册,学位论文单独一册,两册为一套,每人3套。
材料册中每一类材料之间用彩色纸做分隔页,封皮采用附件10式样。学位论文装订时使用现行新版封皮。
4、学院按照优先次序填写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34)。
(二)电子版材料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
2、初选汇总表(附件34)。
3、优秀博士、硕士简况表的dbf格式数据库(附件56)。
有关文档的命名格式和数据库文件格式及字段说明等请参考附件78
(三)时间安排
       2013108日上午1130分之前将所有材料交到信息工程学院44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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