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现将河北省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附后),请各单位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3月28日17:30之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报人事处人才科。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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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校团委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