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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经费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5-01-1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经费使用规定
 
一、毕业设计经费是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过程各环节直接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发生在指导教师的费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与毕业设计不直接相关处,如发现有用发票套取现金行为,学院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毕业设计经费标准为每个学生140元,由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需要统一安排使用,用于毕业设计期间发生的实验材料(含器件、必要的耗材)费、资料费(所购买的图书资料需交到学院资料室统一管理)、所需特殊设备费及实验和调研所发生的交通费(主要是公共交通,不含油票、交通充值卡)、论文打印、装订费等密切相关费用,资料费、论文打印装订费和交通费总和原则上控制在40%以下,确有例外情况可报所在系主任处,经向发生经费使用的相关学生了解情况,费用属实且合理的,可突破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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